李明洋摘要
新華網 / 2014-09-02
原文網址: http://news.xinhuanet.com/edu/2014-09/02/c_1112332829.htm
重點摘要:
1.中國教育部、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發布"關於推進縣(區)域內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交流輪崗的意見",指出義務教育階段的公立學校校長和副校長在同一所學校連續任滿兩屆後,原則上應遷調;在同一所學校連續任教達到地方教育行政部門規定年限的專任教師則應輪調。預計以3至5年的時間落實制度化及常態化,以達到師資均衡配置。
2.該報告指出,城鎮學校、優質學校每學年教師輪調的比例不低於符合輪調條件教師總數的10%,其中骨幹教師的輪調比例則應不低於總數的20%。
3.對此,中國教育部副部長劉利民表示,該項工作的重點是促進優秀校長和骨幹教師到農村學校及弱勢學校任職,以發揮示範帶動的作用。
4.目前中國境內已有22個省(區、市)公布了相關政策,並選擇部分地區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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