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9日 星期日

是學殿還是學店?

李明洋

常在投稿的朋友應該會發現,這幾年,國內人文社會學科學術刊物的生態已發生了很大的變化,有些刊物已經更名,有些刊物則已停刊,還有不少刊物開始收取費用,比如審稿費、印稿費,還有刊登費!!

部分刊物收取費用的理由是"基於永續經營及使用者付費的原則","永續經營"這點我大概能體會,因為在這個教育經費短缺,營運費用自籌,以及"非國外SSCI、SCI不投者"的惡劣環境下,學術刊物若想永續經營,或許非得廣開財源不可,否則很快就可能被迫關門大吉。但是"使用者付費"這點就實在令人費解。

所謂的使用者付費,究竟是什麼意思呢?要談這個問題,就得先釐清這"使用者"指的究竟是誰?站在刊物編輯的立場,想必這使用者指的應該就是投稿者吧!那麼他又使用了什麼呢?大概就是刊物所提供的(收稿服務、審稿服務、排版服務、校稿服務、印刷服務、出版服務,以及外加的宣傳服務、計點服務,以及升等、續聘等衍伸性服務)服務吧!所以,既然投稿者使用了刊物提供的服務,當然就得付費,意思就是說,投稿刊物這種原本純粹屬於學術交流的行為,已經轉型成一種商業行為,投稿者變成了買方,而刊物變成了賣方,買什麼東西呢?當然就是文章被刊登後所能換取的名利(用來升等、得以續聘,打響名聲及通過評鑑等...)。所以,既然投稿者想要換取刊物提供的名利,當然就得付費。

但問題來了,如果投了稿,繳了錢,卻因為審稿不過而不能刊登呢?也就是說,買方花了錢,但賣方卻不給東西,那是否應該全額退費?若不退費,是否構成詐欺?當然,刊物編輯必然會說,是因為稿子品質不佳,所以不能刊登,但問題又來了,品質差是刊物那方說的,很可能是因為內部角力關係,或是某種不可告人的原因,導致稿子不能刊登,那麼不退費又算什麼呢?編輯當然又會說,刊物提供審稿服務,當然要收審稿費,但如果審稿者品質不佳,導致稿件無法刊登,這樣的服務也能算是服務嗎?既然在商就該言商,買方和賣方應該要站在公平的位置上,怎可買方只能付錢,其他都由賣方說的算,即便錯在賣方,買方也只能挨打?這豈不是一場不公平的交易?!

如果刊物只是一味地將投稿者視為使用者,然後扣上"使用者付費"的帽子,所以理當收費,那麼試問:如果沒有人投稿呢?刊物難道經營得下去嗎?

既然把學術交流當成了商業交易行為,那麼我們就拿商業交易的例子來說。許多人去逛百貨公司、書店或大賣場,往往只是看,卻不買,但也有享受店家所提供的諸多服務(如試穿衣服、試喝飲料、翻看書籍、享受冷氣空調、停車服務等...),然享受使用了這麼多的服務,店家是否有向買家收費呢?想必沒有。為什麼不收錢呢?很簡單,一個懂得做生意的店家,絕對不會只站在自己的立場,處處打著"使用者付費"的名號,向消費者收錢,而是也會站在消費者的立場,讓消費者有免費享受某些服務的權利,讓消費者因感受到店家的貼心服務,進而對店家產生好感,於是自然而然地願意再度光臨;再換個角度來看,店家也會因為有愈來愈多的買家來光臨,而吸引到更多的買家來光顧,即使許多人都沒買,卻也達到了宣傳的效果,對店家來說,也絕對是利大於弊。

話說回來,在這場"交易"當中,投稿者使用了刊物提供的審稿、校稿、刊登等服務,同樣的,刊物也使用了投稿者所提供的研發、創新、做研究、寫作等服務,使其刊物得以持續營運,甚至,刊物還會因為投稿的稿件品質優良,而打響名號,達到宣傳的效果,不是嗎?所以,如果投稿者要支付刊物費用,那麼稿件刊登後,刊物是否也應該支付投稿者費用?而不只是幾本抽印本,就別無選擇了。

事實上,投稿固然需要刊物提供審稿、校稿、刊登等服務,但刊物同樣也需要品質優良的稿件,來維持刊物的品質,投稿者與刊物之間,應該站在"學術交流"的基礎上,保持一種良性的互動,這才是永續經營的根本辦法,而不應該是將兩者的關係建立在做商業交易的層次,將之視為一種買與賣的商業行為,這樣的作法其實已經降低了學術的格調,這對於整體學術環境的改善,也是有害無益的。

如果編輯方係以商業的手法來操弄學術刊物,將學術殿堂貶低為學術商店,那麼學術人就應該有所行動,勇於抵制這些刊物,以維護學術環境的品質,以及身為學術人應有的尊嚴。然若只是哀嘆環境使然,卻毫無作為,任由這些刊物編輯予取予求,讓學術環境繼續惡化下去,那豈不等同於敗壞學術殿堂的幫兇嗎?

賈誼曰:"貪夫殉財,烈士殉名,夸者死權,眾庶馮生。"想發大財,就去當個貪財的人;想留名青史,就當個烈士;想掌握權柄的,就死命去爭權奪利;只是貪生怕死的話,那就當個小老百姓就好。做研究就是做研究,如果只是為了投稿換點數升等而做,那麼充其量只能算是做績效,不是做研究;既然身在學術界,那就好好的為學術而努力;如果只是為了混口飯吃,所以濫作甚至做假研究以衝高學術點數,等到東窗事發時才說:"都是環境逼我的"、"我也是不得已的"之類的話,那乾脆就不要在學術界中混,又何必如此辛苦地把自己偽裝成學術人,還把整個學術品質拖垮呢?

子曰:"君子懷刑,小人懷惠",相信有風骨的研究者、學術人,不僅是基於興趣而做研究,做學問,更是將做研究和學問視為一種責任,以樹立後世的典範,絕對不會將自己的格調貶低,只是為了名利,"為了升等和績效"而做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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