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tchell Robinson原作
李明洋摘譯、改寫*
openDemocracy / 2016-08-18
原文網址: http://www.mitchellrobinson.net/2016/08/18/charter-schools-the-new-private-prisons/
重點摘譯:
來自司法部(Justice Department)的一份最新報告建議,終止執行和私立監獄簽署的合約即刻生效。對此,副檢察長Sally Yates表示,比起政府經營的監獄,私營監獄的設備在提供(犯人)矯正服務時,顯得更不安全也更無效率。
對此,教師和教改觀察者可能會注意到,這份司法部的報告和特許學校之間竟然存在著某些令人驚訝的相似之處。如同私人監獄的狀況,過去數十年來特許學校的出現,同樣也創造出了一個平行的教育體系。儘管雙方都自稱為公立體系,但卻互相爭奪資源,而且在一個不公平的競賽場上彼此競爭。
誠如我的朋友Steven Singer所說的,在"布朗訴托皮卡教育局案(Brown vs. Board of Education)"中,美國最高法院(U.S. Supreme Court)裁定隔離又平等的學校違憲,因為當他們被隔離,他們就不太可能平等。擁有兩個平行的教育體系很容易就會提供某些孩子較多的資源,而給另一些孩子較少的資源。"
特許學校最初是在1970年代,以進行教學實務的"創新實驗"而被提出,並且被前"美國教師聯盟(American Federation of Teachers, AFT)"理事長Albert Shanker所讚許,其主要功能在於孕育出創新的教學技巧、策略和政策。
如今,在許多州,所謂的實驗已由"以營利為目的"的特許學校管理公司接手。例如K12的股東之一即為經濟重罪犯Michael Milken。這些以營利為目的的特許學校管理公司的特徵是教師不具備合格教師證,低薪資,任期短,而且許多人根本沒能力擔當教學職務。這些教師只被要求照本宣科,而且在"沒有藉口(no excuses)"的行為管理策略下,遵循"為考試而教"的方法,結果教學內容乏善可陳,導致了偏高的輟學率,其又以有色人種的學生為最。無怪乎許多特許學校及其近親"網路特許學校(virtual charter schools)"被人稱為"輟學工廠(drop-out factories)"。
於此,條列出幾項特許學校和私營監獄的相似之處如下:
1.全美國私營監獄收容的犯人佔12%;全美國特許學校的就學生佔6%;
2.私營監獄並非由地方政府經營,也不受地方政府管轄;特許學校不由地方政府經營,也不受地方政府管轄;
3.私營監獄提供的矯正服務、計畫和資源均不如政府經營的監獄;特許學校提供的教育服務、計畫和資源(如特殊教育服務、音樂課、美術課、圖書館、社工、心理師、校護)也不如公立學校;
4.私營監獄接受相關法令監督的程度不如政府經營的監獄;特許學校接受相關法令監督的程度也不如公立學校;
5.私營監獄的收容人發生違禁事件,攻擊事件,以及獄警動用武力的頻率均高於政府經營的監獄;諸如成功學院(Success Academy)、知識就是力量(KIPP)等特許學校的學生發生因違禁而停學,由於過度嚴厲的校規與期望而導致的偏差行為,以及教師虐待學生的頻率均高於同學區的公立學校。
就聯邦司法部所做的調查來看,如今當局已確定私營監獄的實驗結果是令人沮喪且極度失敗的,必須立刻採取措施來修正目前的情況。對此,"管理訓練公司(Management and Training Corporation)"總裁Scott Marquardt對該報告提出辯駁表示,把聯邦監獄局(Bureau of Prisons)和私營監獄拿來相比就好比拿著蘋果和橘子做比較。私營監獄承包商將罪過推卸給當局當初的決定,實不足為奇。
Marquardt的反應和"成功學院"執行長Eva Moskowitz在今年二月份當某所分校被人以影片檢舉某名教師施虐後的反應如出一轍。Moskowitz不是對該起意外事件表示負責,也不是允諾採取解決方案以杜絕類似事件再度發生,而是為該名教師護航,並且指控拍攝影片的助教毀謗。
犯罪司法專家對於司法部終止私營監獄的決定表示讚許。"判刑計畫(The Sentencing Project)"執行董事Marc Maurer宣稱該項決定是"遠離大規模監禁運動的重要里程碑,...允許營利單位負責為個人的自由做決定是我們國家民主(制度)上的汙點。...今天的行動讓政府能夠再次承擔起這個重要責任的目標又更向前邁進了。"
就教育的領域而言,教師、家長,以及公校教育支持者只希望,未來我們國家將公共資金轉移給私立學校的"實驗計畫"也比照司法部的決定處理,務必且盡快地結束。
作者簡介
本文作者Mitchell Robinson博士為"密西根州立大學(Michigan State University)"音樂教育學系副教授及系主任,也是該校音樂師範生協調員。Robinson博士曾擔任康乃狄克大學(University of Connecticut)音樂教育助理教授及協調員,伊士曼音樂學院(Eastman School of Music)助理教授,羅徹斯特大學(University of Rochester)劇場與合唱團指導,以及擁有10年的公立學校教學資歷。
(*本文取得Robinson教授中文翻譯授權,本人特此致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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