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明洋摘譯
The Local / 2015-02-02
原文網址: http://www.thelocal.de/20150202/city-must-pay-families-denied-childcare
重點摘譯:
1.週一,德國萊比錫(Leipzig)當局因為缺少足夠的托育空間,而被法院處分。
2.這起事件源於當地3個家庭因為托兒機構缺乏空間,導致家長必須照護子女無法工作,致使其薪資受損,因而向法院提起訴訟。
3.據此,法官認定萊比錫當局未能提供足夠的托育空間,乃違反了全面提供年齡滿一歲以上幼兒托育照顧的規定,致使家庭蒙受損失,因此判決當局必須賠償受害家庭1萬5000歐元,外加利息。全案仍可提出上訴。
4.在德國,家長享有15個月的帶薪育兒假,夫妻之一有3年的時間可在家中帶孩子,但只能領取部分薪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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