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6月25日 星期二

(中國)福建對教師體罰侵害學生等行為實行"零容忍"

李明洋整理

新華網 / 2013-06-25

原文網址: http://big5.xinhuanet.com/gate/big5/news.xinhuanet.com/edu/2013-06/25/c_124907185.htm

重點整理:

1.中國福建省教育廳近日規定,對教師體罰、侮辱及侵害學生等行為"零容忍",對於行為嚴重違反教師職業道德規範的教師,經查屬實將依法規撤銷教師資格。並且規範,每學年實施一次"師德師風考核",落實"一票否決制"。

2.福建省當局指示,各級各類學校要高度重視教師的心理健康,及時解決教師工作及生活等各方面的困難,幫助和引導教師建構和諧的師生關係及親師關係。並且規範教師在處理教學相關事務時,應在教室或辦公室等公眾場合進行,避免師生獨處一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