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明洋摘譯
The Telegraph / 2013-07-02
原文網址: http://www.telegraph.co.uk/education/educationnews/10155161/Schools-ordered-to-plug-gap-between-rich-and-poor-pupils.html
重點摘譯:
1.根據英國政府的調查顯示,在10個貧窮的學生中,只有不到4個可以在"中等教育一般資格認證(General Certificate of Secondary Education, GCSE)"的測驗中拿到好成績,但一般家庭則是3個學生中就有2個拿到好成績。
2.對此,教育標準局(Office for standards in Education, Ofsted)宣布,從今年九月開始,若頂尖學校未能縮小貧窮學生和一般學生的學業差距,有關當局除了將貧窮家庭學生的學業進步情形列入校際排名,以公開"點名"那些不負責任的學校外,還將剝奪彼等學校"卓越(outstanding)"的頭銜。
3.據信,這項改革將使4614所左右原被Ofted評等為"卓越"的公立學校降級。
評論:
英國教育當局近來大小動作不斷,屢屢以自行調查的數據做為學生學習不佳,以及教師教學不利的依據,遂行延長工時、績效評鑑和延長退休時間等高壓政策,認為唯有透過外部控制的方式,就能逼使教師認真執教,進而提升學生的考試成績。然而,這樣的作法卻有若干值得探討之處:
其一、如果教學只是簡單的透過獎懲制度,將符合標準者冠上"卓越"的頭銜,將不符合標準者貼上"拙劣"的標籤,即可達到教師教學有效的目標,那麼是否教師也只須對學生實施獎懲制度,稱呼達到標準的學生為"優等生",將達不到標準的稱為"劣等生",學生自然會成績扶搖直上?相信絕對不是如此吧!
其二、若教育標準局真認為,對教師多抽幾鞭,教學情況就會好轉,那麼建議英國教育當局不如多訓練幾名訓獸師,而不必去招聘教師,說不定還比較有效;
其三,究竟教師教學不利及學生學習不佳的評斷為何?難道僅以"分數"高低即可認定學生學習不佳及教師教學不利?殊不知生活中可學習的範圍如此之大,加之人格操守、做人處事、生活技能...等均為人生當中不可或缺的學習要項,而這些都是在師生以及人我互動之中,淺移默化逐漸培養而成,如何能以狹隘的考試成績來論斷?
其四、學生的能力高低絕不是僅以偏狹的學科成績來衡量,甚且學生學習的成果,也不應只由教師一人概括承擔,家庭教育、社會教育,甚至同儕互動,都可能形塑學生的行為、態度與認知,所以如何能夠將學生學習的成敗做為考核教師的依據?
最後,英國教育標準局既然已經發現學生間落差大的問題,就應該痛定思痛,檢討此現象是否正是因為過度講求獎懲制度的教育政策,致使校際間惡性競爭,導致教師被迫放棄成績較差學生的嚴重後果,而不是執迷不悟地繼續透過外部控制的方式,讓此現象繼續惡化。
國內外許多國家的教育掌權者往往一廂情願地認為,只要樹立標竿,就定能引起"見賢思齊"之效,於是授予政府自認為辦學績優的學校"卓越"或"優質"的頭銜,給予政府自以為是教學優異的教師"師鐸"與"優良"的美稱,殊不知,此種手段反而才是造成校際及人我之間相互不睦的源頭,因為當給予所謂"績優者"獎賞的同時,不正也意味著絕大多數均為"不優者"的候選人嗎?如此反而更容易造成相互間的惡性競爭與不平,實無必要,與其如此,不如將酬賞省下來,真正使用在需要的人事物。如同英國(以及多數國家)當前校際之間以及學生之間的差異,往往並非資源不足,而是因為資源分配不公的緣故所致。所以,英國教育當局與其將龐大經費砸在外部評鑑與獎懲制度,倒不如轉而力求各校資源的公平與均質,那麼卓越將不須追求,自己就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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