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8月31日 星期五

漫談促進溝通訓練FC(8)-亂象中的怪象

李明洋
     
*本系列文章部分內容改寫自筆者另兩篇文章"談促進溝通訓練的歷史及其給予臺灣的啟示 "和"促進溝通訓練相關議題之探討 "(此兩篇文章均已刊登)。


一、貌合神離的亂象

自從Iversen將字母版打字溝通的方法及概念帶進臺灣迄今,雖僅短短3年,但所聚集的打字溝通人數卻不容忽視:單就使用打字溝通的個案而言,全臺就已超過200餘位[1],若再加上協助者(多半為家長、治療師、教師)及推廣者,則可能達到500人以上,甚至更多。

不過,值得注意的是,由於當初臺灣的翻譯者將Iversen的"訊息指認法(Informative Pointing Method, 簡稱IPM)"翻成籠統的"字母版溝通法"(相關論述請參閱"漫談促進溝通訓練FC(1)-風雨前的寧靜 "一文),所以導致日後FC的推廣者亦以"打字溝通"的名號,不知不覺地加入並成為臺灣"打字溝通大家族"的成員,而使得國內打字溝通的環境變得極為複雜[註1]。

表面上,雖然"打字溝通大家族"均透過字母版讓低口語和無口語者與外界溝通,但筆者認為,那不過是形式上如此而已,實質上則不然!亦即,雖然許多人都宣稱自己是"打字溝通大家族"的成員,但由於某些成員之間的作法及觀念並不相同,所以這個大家族的組成份子並不單純,根據筆者的觀察,國內"打字溝通大家族"的成員之中,大致還可分為如下幾個小家族:

1.IPM家族:彼等人宣稱他們使用的是Iversen提出的"訊息指認法(簡稱IPM)";

2.FC家族:彼等人表示他們採用的是Crossley創立的"促進溝通訓練(簡稱FC)";

3.FCIPM家族:彼等人雖宣稱使用的是FC,但實質上卻混雜了IPM的一些要素。

除了上述3個家族較具規模,知名度也較高外,還有一些人則可能是因為閱讀過"奇蹟的孩子"一書,而自我揣摩書中方法,加以使用,或者是憑自己的想法,嘗試使用,然因勢力遠不及前3者,而且方法也參差不其,所以沒能引起多大迴響。

雖然目前國內許多人都宣稱自己採用的是"打字溝通法",但若深究各家族所尊崇的打字溝通法(IPM或FC),就會發現這些方法不僅立論基礎大相逕庭,即使連作法也是南轅北轍,換句話說,國內"打字溝通大家族"的各個小家族只是共用"打字溝通"這個大傘,實際運作上卻是各唱各的調,誠可謂"貌合而神離"之亂象矣!而也正因如此之亂,所以衍生出許多不甚合理的怪象。

二、道異相謀的怪象

首先,就來談談各小家族間即使立論和作法南轅北轍,但竟也能互為生息的怪象吧!

如上所述,目前臺灣的"打字溝通大家族"係由3個主要小家族所組成,而各小家族所尊崇的方法無論是立論基礎或作法都有若干差異:

1.就立論的差異性來說:FC家族係承襲自Crossley和Biklen的系統,按照Biklen的說法[2],自閉症者的口語能力和行動控制能力主要是受到"失用症(apraxia)"的影響,但認知功能並未發生障礙,所以FC的目的就是要借助協助者(facilitator)的肢體,協助自閉症者繞過(bypass)障礙,使其表達內心的想法(詳盡論述請參閱"漫談促進溝通訓練FC(4)-謎一般的理論"一文)。但IPM並不這麼認為,根據Clare的說法[3],自閉症者係因感官統整或感覺統合(sensory integration)上的缺陷,使個體在接收外界傳來的主要刺激訊息時,往往被不重要的訊息輸入所干擾,而導致個體因處於過高或過低的警醒狀態(arousal),而無法完成任務,此外,由於自閉症者大腦各功能區之間的連結不足(underconnectivity),無法同步處理多種刺激訊號(比如聲音和文字)的輸入,致使個體無法同時從事諸如邊聽音樂,邊看書等多重感官的工作;正因個案所表現出的諸多行為係受上述生理因素的影響,所以IPM的教學者將予以尊重,並從個案最喜愛的學習管道(例如視覺、聽覺、動覺等)開始進行教學。

2.就作法的差異性而言:FC的支持者認為,許多認知能力(包括字母或符號的認識、拼讀、語言的習得,甚至知識的獲取)都是個體從日常生活中(比如書籍、電視、報章雜誌,或同儕及手足的作業、課本等)自行汲取[2],所以FC的焦點係擺在如何引導個案將內心的話表達出來,而在進行打字時,雖然FC的終極目標是要讓個案獨立打字,但協助者以手或抓或握著個案打字是進行FC時常見的情形[4];但IPM則認為打字溝通的過程必須配合課程進行,所以認知(包括注音符號的認識、拼讀,以及知識的灌輸)必須藉由教導者系統性地輸入,而在進行打字時,則可透過各種可能的提示方式(包括聲音、肢體)適時地給予個案提示,並逐步褪除,以達到獨立打字的目標[3],[5]。

由上所述可知,FC和IPM兩個家族在打字溝通的立論及作法上乃有極大的差異,但讓人驚訝的是,居然還有一個橫跨這兩個家族的FCIPM家族,而且FCIPM的推廣者竟也能從FC和IPM中"擷取"部分的元素,自成說詞。例如對於個案拼讀能力的學習,FC認為係個案自身從生活中吸收,所以教導者旨在引導個案將內心的話表達出來,IPM則認為應該要透過課程系統性的安排,透過打字教導個案相關能力,而FCIPM則將彼等的觀點予以"綜合",除採用FC的論點,引導個案透過打字表達出內心的話之外,尚仿照IPM的觀點,將注音拼讀等認知課程納入打字訓練中。而更讓人訝異的是,FCIPM家族不僅作法上將FC和IPM的方法納為己用,而在推廣上,更是成員眾多,聲勢浩大,尤有甚者,部分FCIPM的成員尚能遊走於各大打字溝通研習的會場,和其他兩家族互通聲息,甚至還能擔任其他兩家族舉辦的研習會講師,實是令筆者瞠目結舌!

所謂"道不同,不相為謀。"臺灣的"打字溝通"是個反例。

三、自創新招的怪象

除了各小家族互通聲息之外,這些小家族在推行打字溝通時,又常會自創新招,將原始的方法加以"改變",並且"發揚光大"。例如FC的創立者Crossley認為打字溝通並不適用於所有的個案[6],但許多臺灣的FC和FCIPM的支持者卻宣稱,打字溝通適用於各種低口語和無口語的個案;再者,FC和IPM均認為個案在進行打字時,協助者務須留意個案手、眼之間的協調問題,若發現個案的眼睛沒有聚焦於目標物(如字母版或鍵盤),就要盡快提示個案回到作業上[3],[5]-[7],但臺灣某些FC及FCIPM的支持者卻認為個案的記憶力非常好,已經將字母版或鍵盤烙印在心中,所以即使眼睛沒有看著字母版或鍵盤也照樣能打字溝通,所以在許多場合可以看到FC和FCIPM支持者在協助個案打字時,其實個案的眼睛根本沒看鍵盤,但手卻仍舊在協助者的抓握下快速地在字母版上飛舞[8]。此外,對於個案在打字溝通時出現自我刺激行為(比如把玩刺激物)的現象,IPM並不會刻意去處理,甚至讓個案一手把玩刺激物,一手進行打字,但部分FCIPM的支持者卻將行為處理學派的概念拉進來,將自我刺激行為解讀為是個案有話要說的徵兆,所以必須立刻透過打字溝通,將其內心的話表達出來!

咱們教育主管機關乃至於教育學者專家不是常常高喊教學創新嗎?從臺灣的"打字溝通"中可看出端倪!

四、異中求同的怪象

如前所述,雖然各小家族的立論及作法不盡相同,但奇怪的是,這些家族在舉辦研習時,所採用的名稱都非常近似,不外乎"字母版溝通法"[9]-[12]或"低口語打字溝通"[13]-[18],雖然深入分析即可察覺,前者講的多為IPM的內容,後者則為FC或FCIPM的內容,但光從名稱上來看根本可以說是同一種概念,誰又會分得清楚呢?所以誠可謂是"異中求同"啊!。然而,也正因為"打字溝通大家族"的成員均以字母版做為個案溝通的媒介,也都以打字方式表達,而且也都需要一位協助者從旁協助(或教學者從旁引導),在形式上有如此多相同之處(相關論述請參閱"漫談促進溝通訓練FC(2)-從萌芽到全盛 "一文),所以導致許多家長、教師、治療師及相關從業人員對這兩種名稱根本就是"傻傻地分不清楚",進而誤將各個小家族所採用的方法視為相同。如果不幸的,當他們參加了不同家族所舉辦的打字溝通研習時,那麼將可能對打字溝通的內容產生困惑,如果之後類似的情形不斷發生(繼續參與不同家族所舉辦的研習),將可能使心中的疑惑不減反增,對於打字溝通的觀念也可能會愈發混亂!

如上所舉的例子,當個案在進行打字溝通時發生自我刺激行為,則IPM的支持者會將之解讀為個案係尋求其內外在平衡的反應,因此對該等行為不予處理;然而某些FCIPM的支持者可能認為,個案係透過該行為,向教學者反應其對該堂課的某些內容不清楚,或可能從課堂內容引發其內心的靈光乍現,想一吐為快,所以要趕緊中斷教學,讓其暢所欲言,如此一來,豈不是讓人莫衷一是?也因此許多參與過幾場打字溝通研習的家長、教師、治療師及相關從業人員,到最後不僅沒能搞懂什麼是打字溝通,反而愈聽愈模糊,到底"打字溝通"的葫蘆裡賣的是什麼藥?實在令人感到奇怪啊!

五、科迷不分的怪象

以往FC的批評者,常會將FC和"通靈板(Ouija Board,即類似中國的扶乩和蝶仙)"以及"聰明的漢斯(Clever Hans,即類似會數數的神牛,詳細論述請見"漫談促進溝通訓練FC(6)-協助還是控制 "一文)"等名詞劃上等號,甚至將之冠上偽科學(pseudoscientific)的稱號[19]-[22],原因就在於FC無法得到採取科學方法的實驗研究結果所支持,因此多半將之視為一種迷信。

然而怪異的是,有部分FC和FCIPM的推廣者在反駁實徵研究的結果時,竟認為堅持採取科學方法以求證FC的作法,係一種"科學的迷信"!此種論調著實令人百思不得其解:科學與迷信向來不是位在兩條平行線上嗎?曾幾何時竟會相遇在一起,成為相等的概念?

而更令人不解的是,在FC的倡議者中有不少人係曾受過科學法訓練的高學歷者,但竟也科學與迷信不分,實令人質疑彼等在求學階段所接受的訓練到底是符合科學程序呢?還是另有其法?

六、口說為憑的怪象

現今臺灣打字溝通最常出現的怪象就是,推廣者立論不足且缺乏證據,但許多聽者卻又視其說詞為律令,似乎打字溝通的成效全憑推廣者說了算,根本就不需要任何的證據。例如某些FC和FCIPM的推廣者將部分自閉症者認定為"高理解低口語",所以採用打字溝通即可彌補他們低口語的不足之處,然而是否有證據可以支持其所謂的"高理解低口語"的論調呢?又例如某些FC和FCIPM推廣者認為部分被診斷為智障的自閉症者,其實智能是正常的,所以可以採用打字溝通來協助他們,但是同樣地,我們仍舊沒看到支持的證據在哪?

筆者認為,這些FC和FCIPM的推廣者無非就是要以"個案能夠打出字"做為支持其論調的證據,但這樣的說詞早已被實徵研究所戳破,根本不足採信(詳細論述請見"漫談促進溝通訓練FC(5)-真正打字的人"和"漫談促進溝通訓練FC(6)-協助還是控制 " 等文)。如此一來,這些支持者又能以什麼證據來自圓其說呢?但可怕的是,即使國外早有證據推翻FC的成效,也有研究證實眼見不一定能信的"不自主現象",但這些支持者不但完全不將這些證據當一回事,甚至還質疑彼等研究都是些老東西,已不適用於現在昌明的社會!然而,我們不妨認真地去思考,既然已有研究證實FC不可靠,那麼講求"一分證據說一分話"的昌明社會就更不應該去使用,不是嗎?再說,只要實驗設計嚴謹無誤,就算再老的東西也有其參考的價值啊!而且更重要的是,這些FC和FCIPM的推廣者在向家長及教師推薦打字溝通之前,有拿出足夠的證據解釋其成效嗎?根本沒有!!若如此,試問這些FC和FCIPM的推廣者,何以敢在沒有證據支持的情況下貿然推廣打字溝通呢?

很可惜的是,目前國內許多FC和FCIPM的支持者仍舊沒能看到這點,仍舊限在"眼見為信"的迷思之中,仍舊不能以科學的態度來看待打字溝通這件事,而是被一些FC和FCIPM推廣者似是而非的說詞給眩惑了。

七、靜默無聲的怪象

除了實務界充滿了許多怪象外,即便是學術界也是無怪不有!

誠如筆者所言,FC在20至30年前早已在歐美流行,並引起相當大的風波,但30年後終究在"打字溝通"這個大傘的"保護下"登陸了臺灣的灘頭堡,其後甚至在某些醫師、心理師及教師的鼓吹下,已然在家長協會、職業工會,甚至學校單位掀起了一股股的風潮,迄今不衰。但令筆者納悶的是,何以至今國內的學界,除了曾進興教授曾在其個人的Facebook上發表一些看法[23],大多數的學術中人對於這樣的情形似乎依舊靜默無聲?事實上,筆者在幾個月前係因同事的詢問,才利用課餘時間查閱打字溝通的相關資料,結果發現國內居然沒有任何一篇關於FC甚或低口語和無口語打字溝通的文獻與研究,但當時FC已經在特教實務界紅透了半邊天!學界何以如此靜默無聲?令人費解!

當年Crossley提出FC時,澳洲教育當局即予以高度重視,甚至出資進行實徵研究,以驗證FC的真偽;其後當Biklen於1990年撰文將FC引進美國後,不出幾年即有學者專家投入研究,隨之數量眾多的報告與文獻資料相繼問世,而且還鬧得"滿國風雨"。但反觀國內的特教相關學者專家卻默不做聲,別說是一篇實徵研究,就連文獻回顧的文章也付之闕如,更可悲的是,竟然還有學者自我感覺良好,認為臺灣的打字溝通都正奉行著IPM的作法,誠可謂"不食人間煙火"的典型範例!

筆者認為,即使國內的學者不願針對FC的相關議題從事本土性的研究,以建立屬於本國的資料,至少也該整理以往的資料,適時地提供給國人參考,這才是身為學者該有的風範與社會責任,不是嗎?更何況大學校院的圖書館不是購買了為數可觀的國外文獻資料,大學教授不是唾手即可得之嗎?然而,令人不解的是,咱們國內特教學界的學者專家至今卻仍不發一語?此一現象讓筆者聯想到,當初清大機械系彭明輝教授因鑑於國內農業政策荒腔走板,迫使我國隨時恐遭斷糧威脅,乃查諸糧食相關資料,結果赫然發現國內學界人士,竟沒有人針對臺灣的糧食危機做深入的探討與研究,著實令人瞠目。推其原因,無非是臺灣的學界人士莫不把心思放在升等、SCI、SSCI、大學評鑑等事情上面[24],[25],至於諸如糧食危機、石油危機等牽涉極廣又複雜的重大議題,以及像FC這種既具爭議又可能得罪人的苦差事,就再說吧!

八、捨本逐末的怪象

臺灣目前的打字溝通怪象除了上述幾項外,還有一個相當奇怪的現象:就是這些推廣打字溝通者都是在未經證實的情況下,貿然地推行打字溝通。但怪就怪在,這幾年無論是國內或國外的特教界不都在高喊著"證據本位的實務(evidence-based practice)"嗎[26],[27]?何以遇到打字溝通就破功了?

先就FC來說好了,早在20至30年前,FC已被眾多的實徵研究所否決,即使Biklen和Crossley仍在推行,但在澳洲及美國社會已鮮少有人使用;反觀臺灣,目前卻有一群人(FC小家族和FCIPM小家族)正如火如荼地在推展,然而,國內FC和FCIPM的支持者在推廣打字溝通之前,有多少人去瞭解FC的立論基礎,有多少人曾仔細地去瞭解過FC的過去,有多少人認真地思考執行FC可能面臨的危險(諸如個案透過打字控告其家人對其性侵、家暴等,但事後卻證實是誣告等訴訟案件;詳細論述請見"漫談促進溝通訓練FC(7)-走鋼索的行為 "一文),以及一旦發生這類不幸事件時(比如造成個案家破人亡),自己能否承擔一切的後果?但實際上,筆者觀察到的卻是:

1.至今臺灣的任何一份學術刊物看不到FC的蹤影;

2.在各大研習會場上也聽不到任何人闡述Oppenheim和Biklen的"失用症"理論;

3.FC和IPM小家族的講述者均不講理論,僅著重演示;

4.若有人提出異議,則FC和FCIPM的支持者多半回以:"你親自試試看就知道了!"

5.若進一步提出以往研究結果加以質疑,FC和FCIPM的支持者就會要求對方去做實徵研究證實,似乎實證工作與其無關似的。

但是,進行實務工作之前,難道不必管證據嗎?

再來談到IPM,截至目前為止,仍然沒有任何一篇IPM的實徵研究問世,所以IPM的成效為何,實在不甚了了;再者,有關IPM的立論基礎,似乎僅能從Iversen的"奇蹟的孩子"一書,以及Clare的"Every kid can: Informative pointing training manual"手冊中找到,但在"奇蹟的孩子"一書中,相關打字溝通的立論不僅零散而未加統整,而且幾乎都引自Mukhopadhyay的理論;至於Clare的手冊雖有針對IPM的理論進行較多的闡述,但作者亦坦承當初係Mukhopadhyay在學校進行2年左右的實驗教學,把RPM的理論基礎和作法傳授給該校教師和治療師(而Clare即是該校治療師),所以無疑地,IPM的整個理論架構係由RPM而來。由此可知,IPM的理論和實作均或多或少複製於RPM,但筆者觀察到的卻是:

1.國內推廣打字溝通者,無論是學者專家,或是醫師教師都沒有針對IPM的起源RPM多所著墨;

2.也沒有人去探求IPM的實證研究結果;

3.卻已有為數不少的IPM小家族成員在運用及推廣IPM。

但是,進行實務工作之前,難道不必管證據嗎?

總此而觀,國內無論是FC、IPM或FCIPM小家族,在打字溝通的推展工作上,實在是捨本逐末的最佳寫照矣!

九、亂象中的怪象

總上所述各點,目前國內推廣打字溝通者乃各據山頭,各有各的說詞,也各有各的作法,真的是只有一個字可以形容,那就是"亂";也正因如此之"亂",所以衍生出了不少怪象。之所以如此,筆者認為可能是國內民眾過於崇尚權威,唯學者專家所言是從,然自身往往缺乏探求本源與真相的習慣;至於學者專家即便手握資料,也缺乏客觀評斷、接納異議的胸襟,以及擔當社會責任的肩膀。所以,處身國內特殊教育界的你我,是否應該挺身而出,探求打字溝通的本質與問題,仔細思考上述各種亂象,並且勇敢地針對這些亂象提出針砭,唯有如此,方能為臺灣的低口語及無口語者建構一個沒有懷疑、沒有臆測,更沒有危險的打字溝通環境啊!


註釋

註1.國內某些打字溝通推廣者在社群網站上倡議"文字溝通"、"打字溝通"、"字母版溝通法"、"輔助式溝通法"、"紙鍵盤溝通法"等皆為相同概念,意圖以類似名稱將"促進溝通訓練(FC)"、"訊息指認法(IPM)"和"快速提示法(RPM)"等透過字母版溝通的方法"綁架在一起",殊不知該等方法雖看似相同,但概念及作法實有相當大的差異,可見彼等倡議者實是觀念不清及概念錯誤所致,讀者切要仔細分辨,切莫被類似主張所混淆!


參考資料

[1]幫助低口語自閉症(2012):慶祝世界自閉症日:低口語孩子們有話要說。網址:https://www.facebook.com/note.php?note_id=377911465576912

[2]Biklen, D. (1990). Communication Unbound: Autism and Praxis. Harvard Educational Review, 60, 291-315.

[3]Clare, H. (2012). Every kid can: Informative pointing training manual. Website address: http://www.autism.org.tw/download/news/IPmanuelfinal3-11-heather.pdf.
[4]Prior, M. & Cummins, R. (1992). Questions about facilitated communication and autism. Journal of Autism and Developmental Disorders, 22, 331-337.

[5]Iversen, P. (2007). Informative pointing method. Website address: http://www.autism.org.tw/download/news/IPmanuelfinal3-11-heather.pdf.

[6]Crossley, R.(1992). Using facilitated communication to improve communication and access. FC 2000 DK. Website address: www.fc2000.dk.

[7]Crossley, R. (1994). Facilitated communication training. New York: Teacher College Press.

[8]blackieattitude. (2012). 我們從來不曾了解"低口語自閉症"和"唐氏症"的孩子的內心想法...打字溝通!網址:http://www.youtube.com/watch?v=J67prMtd5r4

[9]中華民國自閉症總會(2012):字母版溝通法─專題教學演講。網址: http://www.autism.org.tw/download/news/101.03.08.doc

[10]中華民國自閉症總會(2012):中華民國自閉症總會字母版溝通法工作坊。網址: http://www.autism.org.tw/modules/news/article.php?storyid=161

[11]中華民國自閉症總會(2012):「字母版溝通法」國際教學研討會。網址: http://www.autism.org.tw/download/news/101.06.07.doc

[12]中華民國自閉症總會(2012):字母版溝通法工作坊─教學發表會。網址: http://www.autism.org.tw/download/news/100.12.15.doc

[13]社團法人高雄市物理治療師公會(2012):低口語學生打字溝通的介紹。網址:http://www.kaohsiungpt.org/n4-1-jja.asp?id=221

[14]高雄市立五甲國中(2012):低口語自閉症打字溝通觀念與教學法。教育部特殊教育通報網-縣市教育局特教研習活動。網址:http://www.set.edu.tw/actclass /act/default.asp。

[15]高雄市政府教育局(2012a):高雄市101年度特教專業知能進階研習研習-低口語學生打字溝通實作。教育部特殊教育通報網-縣市教育局特教研習活動。網址:http://www.set.edu.tw/actclass/act/default.asp

[16]高雄市政府教育局(2012b):高雄市101年度特教專業知能初階研習研習-低口語學生打字溝通研習。教育部特殊教育通報網-縣市教育局特教研習活動。網址:http://www.set.edu.tw/actclass/act/default.asp

[17]臺北市立文山特殊教育學校(2011):低口語自閉症打字溝通之高智經驗。教育部特殊教育通報網-縣市教育局特教研習活動。網址:http://www.set.edu.tw/actclass/act/default.asp

[18]臺北市立文山特殊教育學校(2012):低口語打字溝通之高智經驗。教育部特殊教育通報網-縣市教育局特教研習活動。網址:http://www.set.edu.tw/ actclass/act/default.asp。

[19]Green, G. (1994). Facilitated communication: mental miracle or slight of hand? Skeptic, 2, 68-76.

[20]Siegel, B. (1995). Brief report: assessing allegations of sexual molestation made through facilitated communication. Journal of Autism and Developmental Disorders, 25, 319-326.

[21]Stock, B. (2000). Mixed Messages: validity and ethics of facilitated communication. Disability Studies Quarterly, 31. Website: http://dsq-sds.org/article/view/ 1725/1773.

[22]Wenger, D. M., Fuller, V. A., & Sparrow, B. (2003). Clever hands: uncontrolled intelligence in facilitated communication. Journal of Personality and Social Psychology, 85, 5-19.

[23]曾進興(2012年4月17日):誘導式溝通法。http://www.facebook.com/jeffery.lee.549?sk=wall#!/chinhsing.tseng/posts/310315082381373

[24]彭明輝(2012):2020台灣的危機和挑戰。台北:聯經出版公司。網址: http://search.books.com.tw/exep/prod_search.php?cat=all&key=2020%A5x%C6W%AA%BA%A6M%BE%F7%BBP%ACD%BE%D4&apid=books&areaid=head_wel_search

[25]胡清暉、林曉雲(2012/08/14):學者:大學淪為論文製造工廠。自由時報。網址: http://tw.news.yahoo.com/%E5%AD%B8%E8%80%85-%E5%A4%A7%E5%AD%B8%E6%B7%AA%E7%82%BA%E8%AB%96%E6%96%87%E8%A3%BD%E9%80%A0%E5%B7%A5%E5%BB%A0-202712041.html

[26]林惠芬(2009)。從理論至實務:實證本位教學的省思。中華民國特殊教育學會年刊,17-26。

[27]Horner, B. H., Carr, E. G., Halle, J., Mcgee, G., Odom, S., & Wolery, M. (2005). The use of single-subject research to identify evidence-based practice in special education. Exceptional Children, 71, 165-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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