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明洋摘譯
Yonhap News / 2013-11-28
原文網址: http://english.yonhapnews.co.kr/search1/2603000000.html?cid=AEN20131128004300315
重點摘譯:
1.南韓最高法院週四駁回了教育部針對廢除保護學生人權的條例,所提起的訴訟案。
2.2012年1月,時任首爾教育廳廳長的自由派前廳長Kwak No-hyun通過條例,禁止教師體罰學生,對同性戀和懷孕的學生予以歧視,解除髮禁,以及讓學生自由選擇穿著。對此,教育部、某些教師,以及部分保守派團體一直表示反對,並向法院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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