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8月22日 星期四

(中國)減輕小學生課業負擔10項規定公開徵求意見

李明洋整理、改寫
   
新華網 / 2013-08-22

原文網址: http://news.xinhuanet.com/edu/2013-08/22/c_125225204.htm

重點整理:

1.近年來,中國政府減少小學生課業負擔的工作雖有進展,但在某些地方,小學生課業負擔過重的問題仍然嚴重。在繼續推進減少課程內容、降低教材難度、推展綜合評量、提升教師教學能力、均衡發展義務教育等治本之策的前提下,中國教育部擬定了"減少小學生課業負擔10項規定(編者註:原文為小學生減負十條規定)",並向全國徵求意見,歡迎有關單位、各校校長、教師以及社會各界人士提出寶貴意見和建議。

2.減輕學生過重的課業負擔是一項複雜的工程,需要政府、學校、家庭和社會共同努力;需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需要落實到學校教育、家庭教育、社會教育的各個方面和各個環節。

3.減輕小學生課業負擔10項規定如下:

(1)陽光入學:各地要在大力推行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同時,嚴格實行免試就近入學,招生不依據任何證書和考試證明。實行資訊公開,縣區教育行政部門要利用網站等多種方式向社會公開每所小學和初中的招生計畫、範圍、程式、時間和結果,積極推行統一的網上報名招生。

(2)均衡編班:按照隨機方式對學生和教師實行均衡編班。嚴禁以各種名目劃分成重點班和非重點班。編班過程要邀請家長、社區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等參加,接受各方監督。

(3)零起點教學:一年級新生入學後,要嚴格按照課程標準從"零起點"開始教學,不得提高教學要求,也不得加快教學進度。

(4)不派家庭作業:小學不派書面式家庭作業,但可安排一些適合小學生特點的體驗式作業。積極與家長、社會資源單位互動,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因地制宜地安排學生參觀博物館、圖書館、文化館等公共設施,並參加力所能及的手工活動、農業活動。

(5)規範考試:一至三年級不舉行任何形式的統一考試;從四年級開始,除語文、數學、外語每學期可舉行1次全校統一考試外,不得安排其他任何統考。每門課每學期測試不超過2次。考試內容嚴禁超出課程標準。

(6)等級評量:實行"等級加評語"的評量方式,採取"優秀"、"良好"、"合格"、"待合格”等分級評量,多用鼓勵性評語,激勵學生成長。全面取消百分制,避免分分計較。

(7)一科一輔:教材購買遵循"一科一輔"和家長自願原則。學校和教師不准向學生推薦、推銷或變相推薦、推銷任何教材。

(8)嚴禁違規補課:學校和教師不得在課餘時間、寒暑假、雙休日和其他法定節(假)日為學生集體補課或上新課。公立學校和教師不得組織或參與舉辦"占坑班"及校外文化課補習。

(9)每天鍛煉1小時:按照國家課程方案落實體育課。安排好課間操、視力保健操或大課間活動,確保學生的體育鍛煉時間。

(10)強化督查:各級教育督導部門要對課業減輕工作定期開展專項督導檢查,每學期公佈督導報告。縣區教育行政部門要嚴格責任追究,對加重小學生課業負擔的有關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加以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