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明洋摘譯
Los Angeles Times / 2014-03-07
原文網址: http://www.latimes.com/nation/la-na-kansas-schools-20140308,0,5562455.story#axzz2vhEKnhkz
重點摘譯:
1.週五,堪薩斯州最高法院(Kansas Supreme Court)裁決,該州各學區間的資金分配懸殊違憲。
2.法庭下令該務須在7月1日將差距填補完畢,此項裁決對於10餘年來抗議該州立法機關對學校補助不公的教育人士來說,無不感到振奮。
3.伴隨著經濟衰退,包括堪薩州在內的美國許多州立法機構,從2009年開始就開始刪減學校經費。儘管各州補助學校經費的方式不盡相同,但許多州的多半採行地方稅制,因而導致貧困和富裕地區間(經費補助上)的差距。大多數的州政府係藉由提高州預算,將其分配到貧困地區,以彌補這些差距。
4.由於受到經濟衰退的重創,堪薩斯州政府開始減少支出,讓貧困地區的學校去搶食經費。
5.這起訴訟案,起因於2010年,該州4個學區和31位學生認為州政府未能提供"適切的"教育經費,有損其受到憲法保障的教育權,故對州政府提起訴訟。
6.堪薩斯當局對訴訟結果提出反駁表示,增加學校經費未必能提升教育品質,而且彼等學校也接受了來自聯邦政府和其他來源的經費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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