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明洋摘譯
Yonhap News / 2015-05-14
原文網址: http://english.yonhapnews.co.kr/search1/2603000000.html?cid=AEN20150514006200315
重點摘譯:
1.南韓教育部在2013年提起訴訟,認為北全羅道(North Jeolla Province)頒布的"學生權力條例(student rights ordinance)"禁止體罰及廢除髮禁的決定牴觸法律,因此請求將該決定判決無效,但週四,南韓最高法院裁定該項決定有效,而否決了教育部的訴求。
2.除了禁止體罰和解除髮禁外,該省還嚴禁教師隨機檢查學生的物品,以及將學生留校加課。
3.京畿道在2010年率先頒訂學生權利條例,接著是首爾、光州和北全羅道。由於地方教育當局拒絕遵守教育部更改條例內容的要求,因此教育部向最高法院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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