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udrey Watters原作
李明洋摘譯、改寫*
Hack Education / 2015-04-08
原文網址: http://hackeducation.com/2015/04/08/inequalities/
重點摘譯:
科技教育先驅Seymour Papert在其著作"Mindstorms: Children, Computers, And Powerful Ideas"一書中談到,現今的教育,當孩童接觸電腦時,電腦會依照孩子的進度,提供其難易適中的練習,給予回饋,分派資訊。孩子照著電腦的安排照表操課(The computer programming the child)。
然而,我們必須要問的是,在這本書問世了35年後的今天,我們的學校已經做到了每個孩子都有一台電腦了嗎?我們的孩子已經能夠透過電腦,照著自己的目標進行學習了嗎?我們的孩子已經藉由電腦讓自己轉化成知識的主動探索者嗎?抑或我們的孩子只有在接受測驗時才使用電腦,而在使用電腦進行測驗時又有照著每個人的進度施測嗎?
研究告訴我們,富裕學區的學校,學生較可能藉由電腦產出創意及進行實驗,但低收地區的學校,學生則比較可能透過電腦來做反覆練習。這些低收地區學校的學生,套句Papert所說的,就是"照著電腦的安排按表操課"。
2012年,美國公共電視網(Public Broadcasting Service, PBS)的NewsHour節目針對矽谷(Silicon Valley)軟體工程師John Danner在2006年創辦的特許學校連鎖企業"Rocketship Education"進行專題報導。這幾所小學主要是招收來自於低收家庭的拉丁裔和黑人學生,通常一間教室裡擠滿了100個或更多的學生,每個孩子都坐在一個工作隔間裡,獨立地操作電腦。教室裡沒有教師,只有教師助理。對於這樣的安排,Rocketship宣稱每年每所學校可以省下幾十萬的經費。這些學校只著重語文和數學科,畢竟(法令規定)只有這兩科要進行標準化測驗。
或許Rocketship可以吹噓一時,宣稱他們的學生在標準化測驗的表現非常優異,這樣的成就對於低收家庭的學生來說更屬難得。但是,隨著連鎖事業愈做愈大,學生的成績也就跟著一落千丈了。根據"教育週刊(Education Week)"的報導,過去5年以來,Rocketship的學生在標準化測驗中達到"精熟(proficient)"程度的人數比率,語文科暴跌了30%,減少到51%;數學科則下跌了14%,減少到77%。此外,儘管校方表示,這些學生已從學校學會了"循規蹈矩",但是當他們升上了初中,則在獨立性、與人合作及問題解決上頻遭困難,因為他們學到的是要順從,而非創造力。
孩子照著電腦的安排按表操課,亦即電腦將學校體系強化成如同社會學者Jean Anyon所謂的社會階層。Anyon在其著作"Social Class and the Hidden Curriculum of Work"中說道,在勞動階級(working-class)的學校,學生必須按照流程中的每個步驟工作,流程通常都是機械性的,多半是死記硬背的活動,鮮少(讓學生)做決定和做選擇。教師也很少(向學生)解釋,何以工作要如此分配,彼等工作和其他工作間的關聯為何,流程背後的意義為何,也鮮少具有連貫性和意義。教師通常會把工作時應遵循的規則告訴學生,並寫在黑板上,而學生則要把彼等規則抄錄在筆記上,並且要時刻研讀。至於工作的評定,往往不是根據做得對或錯,而是根據學生是否按照正確的步驟進行。
當然,我的意思不是說教育科技改變不了什麼,而是我們必須要問的是,教育科技能夠帶來什麼樣的改變。如果我們只關注數位落差的議題,那麼就很可能會忽略這些問題。我們不能只是簡單地問:"誰在家有使用網際網路?"而應該問的是:"孩子在家和學校是怎麼使用網際網路的?"而且,如果我們對於教育科技的公平性議題多所留意,那麼我們還必須問的是:"誰在家上網時,網際網路有經過篩檢?"以及"誰在學校上網時,校方會以軟體進行篩檢?"
當我們發展及使用科技,無時無刻地透過網路監視著學生時,就等於是要訓練學生習慣於終其一生被國家安全局(National Security Agency, NSA)、數據經理人、廣告人、市場營銷者,甚至是閉路電視(Closed Circuit Television)的監控。在學生學習的時候,我們監控著他們的行為,正意味著我們不信任他們,所以他們的一舉一動都會在別人的監視之下進行。當學生察覺到自己正被別人監視時,他們就會表現出不一樣的行為,從那一刻開始,他們就放棄了那段短暫時間的自由。
目前,這種(對學生的)監視已愈來愈普遍,不只從幼兒園到高中,連大學校院也有。新的教育科技創造出更多的數據,而新的教育科技體制,抑或教育政策體制也要求更多的數據。
去年秋天,紐約時報(The New York Times)的一則報導指出,在紐約的某公立小學,教師使用一種行為監控的app,針對學生的態度和表現進行資料蒐集;在喬治亞州(Georgia),某些高中的餐廳則是採用生物特徵辨識系統,在學生付費的時候進行監控;而在全國各地,學校的運動團隊則是透過社群網站來交換運動員的相關資訊和競賽地點。
近來我們也發現,Pearson公司雖表面上(宣稱)是遏制作弊及保護其智慧財產權,但(實際上卻是在)監控社群媒體,以搜索任何提到"共同核心測驗(Common Core tests)"的論述。而田納西學區近來實施的新政策,更是允許學校主事者得以搜索學生攜帶至校園的任何電子設備,並得以監控學生張貼在社群網站的資訊,對此,美國公民自由聯盟(American Civil Liberties Union, ACLU)和電子前哨基金會(Electronic Frontier Foundation, EFF)乃控告該項政策侵犯了學生的權益。明尼蘇達州(Minnesota)的一名學生則是控告校方,未經同意即擅自瀏覽她的臉書及電子信箱裡的資訊,乃侵犯了憲法賦予她的權利。喬治亞梅森大學(George Mason University)的學生若要前往學校的餐廳吃午餐,就必須接受虹膜掃描儀(iris scanner)的(通關)檢查。
如今,用於反恐的電腦軟體也流入了校園,以協助校方辨認哪些學生可能會輟學。羅格斯大學(Rutgers University)是唯一使用監考軟體ProctorTrack來管理課程評量的學校,該軟體在學生考試時,以每分鐘1次的頻率,掃描學生的臉部和關節,同時也將電腦上的所有作答內容予以紀錄。根據紐約時報(The New York Times)的報導,該軟體會偵查學生(作答時)的不尋常行為,並依此判斷其是否作弊,例如若學生離開螢幕和他人交談,那就會被判定為作弊;因此,學生將會被歸類為"誠信度高"或"誠信度低"。
監視學生,就和監視學校教職員一樣,有的時候是說為了安全和保護考量,但長久以來,監視就已存在於學校之中,紀律嚴明的學校宛如監獄一般。就像阿拉巴馬州(Alabama)的茨維爾市立學校(Huntsville City Schools),去年該校委託外包公司監視學生的社群媒體,結果基於安全因素開除了14個學生,其中有12個是黑人。
過去,我時常談論有關性別和科技融入教育的議題。我常常以矽谷(Silicon Valley)的女性歧視文化為例,比如在Google的員工中,男性佔70%,女性佔30%,其中,白人佔61%,亞洲人佔30%;技術員中,男性佔83%,女性佔17%,其中,白人佔60%,亞洲人佔34%。教育科技(education technology)的意識形態不是只靠著讓更多女性接受教育,灌輸其創業精神就可以消弭的。
特權思維、意識形態、期望和價值觀都很巧妙地鑲嵌在我們的教育科技之中,很少有人能夠察覺得到。過去,我也談論過所謂的"特權"是具有雙重含義的,第一種含意是當我們指稱某人擁有特權,意思是某種優勢只提供給他,但其他人卻沒有份,例如男性特權、白人特權等。第二種含意則涉及到科技,當我們指稱某人擁有特權時,意思就是某人有能力使用或控制某種軟體,但其他人卻沒有,例如管理特權、教師特權。而在科技教育的世界裡,學生往往是沒有特權的!
於此,我們不妨再來回想一下,文章一開頭edX執行長Anant Agarwal所說的那段話:"MOOCs讓教育無國界,無性別歧視,無種族偏見,無階級差別,也無貧富區別。...MOOCs已經改變了這種現象。任何人只要有網路就可以獲得(資訊)。我們從來自教育提供不足或發展中國家的數千位學生口中得知,他們非常感謝這種教育(的模式)。"
事實上,這段話是把結構性的不平等及帝國主義的部分給抹去了,取而代之的是學生口中的感激。
最後,我想以一張拍攝於內蒙古包頭的照片來做結尾。該張照片是由Tim Maughan拍攝,刊登在BBC網站上。照片所呈現的是一個人工湖,湖內充滿了黝黑黏稠的液體,湖底則堆積著有毒的汙泥。這個湖之所以充滿了有毒物質,就是因為開採稀土礦(rare earth minerals)以製造諸多電腦設備所造成的結果,而這些設備的許多零件多半就在中國進行組裝。意思就是,這個人工毒湖正是教育科技的副產品,當我們追求愈多的科技產品,就會有愈多的人工毒湖出現。如果我們對這些根本(問題)視而不見,我們還能夠大言不慚地說我們正在構築一個公平的教育未來嗎?
雖然對我們來說,這是個極為艱鉅的挑戰,但我們仍應設法去解決這些毒物,而不是選擇漠視,因為科技產物一旦生產出來,就抹除不掉了。我們必須瞭解教育科技究竟在哪裡、如何,以及為何會讓事情愈來愈糟。
作者簡介
本文作者Audrey Watters為著名網路資訊作家,發表文章無數,見解獨到,且旁徵博引,行事作風迥異於沽名釣譽的世俗流風,自成一格。2010年創立Hack Education網站,以教育科技為談論主題。
(*本文獲原作者Audrey Watters授權中文翻譯,本人特此致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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