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明洋整理
新華網 / 2014-02-18
原文網址: http://news.xinhuanet.com/edu/2014-02/18/c_126151379.htm
重點整理:
1.根據教育部網站所公布的消息,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日頒布"深化教育督導改革轉變教育管理方式的意見(簡稱"意見")",要嚴格實施政府履行教育職責督導,建立地方政府履行教育職責督導評價機制,嚴格落實問責制度,實行督學責任制,監督指導各級各類學校規範辦學行為,全面提高教育質量。
2.日前,經由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同意,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印發"意見",旨在強化國家教育督導,改進教育管理方式,深入推進管辦評分離,為促進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質量,推動教育科學發展保駕護航。
3."意見"共分為四部分、十六條,指出深化教育督導改革在轉變教育管理方式中的重要意義,提出了深化教育督導改革的總體思路和工作目標,明確深化教育督導改革的主要任務,強調要加強組織領導、教育督導機構建設、督學隊伍建設和經費保障。
4."意見"既是落實"教育督導條例",對深化教育督導改革,全面加強教育督導工作提出了具體要求,也充分體現貫徹共產黨在十八屆三中全會中關於"強化國家教育督導"、"深入推進管辦評分離"的最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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