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22日 星期五

愛他就請給他釣竿

李明洋

在與許多身障生家長接觸的過程中,筆者發現身障生的表現除了關乎障礙的屬性及程度外,更與家長的觀念及介入程度有著密切的關係。

願意面對孩子的障礙事實,樂觀接納孩子的優點,積極配合教師及專業人員的家長,孩子往往進步幅度較大。

以重度自閉症孩子多多為例,由於家人誠心接納多多的障礙,願意配合教師,將學校教導的方法延續到家裡訓練,並套用在日常生活中,因此,即使多多無法說話,卻能在短短一學期內學會以溝通冊表達需求,且能在家裡運用。極重度孩子幼幼,雖然體力不佳,行走不便,然而媽媽除了每天固定會帶幼幼去散步,增加其心肺功能外,也會配合教師的教學,在家裡持續進行訓練,因此,幼幼已能獨力行走,而且即使走很長的路,也不會累。

相反的,不願接受孩子的障礙,悲觀看待孩子的缺點,拒絕教師及專業人員協助的家長,孩子的進展多半停滯,甚至退步。極重度多障孩子小小,由於家長認為孩子的障礙是自己造成的,為了彌補過錯,任何需要勞力的工作都拒絕讓他嘗試;當小小在訓練中受了點傷,或因不願訓練而面露不悅時,就會出面阻止,甚至怪罪對方。因此,使得小小不僅在生活自理上有多方面的嚴重落後,更養成了依賴及懶惰的習性。

重度智障孩子羅羅,則是因家長認定羅羅沒有獨力進食的能力,也不忍心羅羅在訓練進食時的苦苦哀求與極力掙扎,所以,即使在學校老師教導他用手吃飯,但回家後卻又換成由家長餵食。因此,雖然羅羅的手部功能正常,卻始終無法學會獨力進食。

許多身障生的父母出於關愛,每當孩子力有未逮時,會及時伸出援手,不過,過度的保護,將造成孩子能力降低,更養成依賴的習性。所以,父母不妨給孩子更多獨立自主的機會,試著讓孩子在錯誤當中成長。愛他,就請給他釣杆,而不是給他魚吃。

(*本文原刊登於2009年7月26日國語日報特殊教育版)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