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aron Beder原作
李明洋摘譯*
The Sydney Morning Herald / 2014-02-05
原文網址: http://www.smh.com.au/comment/schools-are-not-businesses-and-principals-are-not-ceos-20140204-31z0z.html
重點摘譯:
最近澳洲聯邦政府計畫把公立學校轉型成私立學校,這是近來英語系國家政府的一連串教改措施,目的就是要把學校改造得更符合商業模式。早從1980年代開始,英國就引進了"地方管理學校(local management of schools)",而美國許多州政府則引進了"學校本位管理(school-based management)"的模式。
然而,這些"自主學校(autonomous schools)"並非如同聯邦教育部長Christopher Pyne在這個星期所說的,會讓學生的學習成效更好。
通常所謂的"權力下放",就是將財政預算、每天學校的行政業務和學習成效的責任,都下放給學校、學校董事會或信託單位。校長管理校務基金、人事和校務。但是中央的官僚仍舊把持著什麼該教,什麼不該教。他們訂出教育標準、績效評鑑、核心課程,以及資源分配。
在大多數的案例中,權力下放是把責任轉移給學校,也因此變得更去中央化,更民主,也更能獲得社會大眾的回響。然而,對目標做出最關鍵決定的卻仍舊是政客和官僚,他們離民眾實在太遠了。
把學校改造成"獨立學校(independent schools,譯者註:即經費自籌的私立學校)"的真正目的並非讓地方自治或讓學校自主,而是讓政府得以推卸其預算短縮的責任。那就是,儘管接受的資源不足,每所學校也都有責任要培育技能卓絕的學生。預算控制權愈多,並不代表資源就會愈多。然而,當學校表現不如中央預期的水準時,當局就會把矛頭指向校務管理不當及教學技能拙劣,而非怪罪於資源和資金的匱乏。
所以,我們看到了政府當局並不想執行"Gonski報告(Gonski Report)"所建議的改革方案,而是加速將學校改造成獨立學校,讓家長和社會大眾在學校的經營上可以做更多的干涉。而政府挹注的7000萬經費,無疑是想用來訓練校長,使其將學校當成企業來經營,就像公司行號的部門經理,確切執行教育部門所訂立的計畫,使學校的表現符合原先設定的目標。
校長必須做出艱難的決定,是否要裁撤教師,或是否要拋售校地,藉此(將省下來的經費用)來資助教育計畫,以及維持校務的運作。在當局心中,校長不該是教師的領導者,而必須成為教師的老闆。校長關心的議題不該是教育事務,而是謀略、預算、人事問題,以及籌募資金。校長也不該與其他校長互相合作與學習,而是要和其他校長相互競爭。
世界上的其他地方,已有許多校長在這樣的壓力下而離職。例如2007年,一項由普華永道會計師事務所(PricewaterhouseCoopers, PWC)所做的調查即發現,在英國,教師轉任校長的人數已下降,因此建議當局聘僱具有財務、人力資源和計畫管理能力的非教職人士擔任校長。
長久以來,企業界也極力倡議學校採用更多商業經營的手法。總部位於美國的英特爾公司(Intel Corporation)前執行長Craig Barrett即曾宣布,"我們必須把商業經營的手法提供給學校,我們非常強調訂立目標,評估結果,然後付諸實行。位於美國的"愛迪生特許學校(Edison charter school)創辦人Chris Whittle則表示,"商業對教育的最大貢獻就是讓教育成為商業(biggest contribution business can make to education is to make education a business)。"
然而,支持教育必須仿效商業,在生產時著重獲得最大成本效益的那套模式,事實上並不適用於教育。商人根本沒有深刻瞭解到,教育的歷程和產品製造的過程完全不同,而且也不能採用相同的標準來衡量教育的成果。
學習應該和發現、探索及好奇心息息相關,而不是像商業模式那樣只關心(生產的)表現和成就。學習並不是在做工作,教學也不是在生產東西,而畢業生更不是工廠的產品。
作者簡介
本文作者Sharon Beder為澳洲臥龍崗大學(University of Wollongong)人文與社會調查學院(School of Humanities and Social Inquiry)教授,著有"This Little Kiddy Went to Market"、"Power Play: The Fight to Control the World's Electricity"、"Environmental Principles and Policies: An Interdisciplinary Introduction"、"Suiting Themselves: How Corporations Drive the Global Agenda"等20餘本書。
(*本文獲原作者Beder教授授權中文翻譯,本人特此致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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