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12日 星期日

臺灣是教師評鑑未入法的唯二國家嗎?


李明洋
我常常在報章雜誌和電視節目上看到不少人在談論教師評鑑時,老喜歡把教師評鑑入法說成是世界教育的潮流,是時勢所趨,然後就抓著這點,指責臺灣沒有將教師評鑑入法是自外於世界的孤鳥,是自甘墮落的行為。比如去年9月,一篇發表在報紙上,標題為"實施教師評鑑 協助教師專業成長"的文章,就在開頭的地方寫道:"「教師評鑑」在全世界國家都是非常尋常的法令。",然後在文章後半段描述臺灣因為沒有將教師評鑑入法,所以"成了沒有教師評鑑的唯二國家。[1]"但,臺灣和芬蘭真的是不將教師評鑑入法的唯二國家嗎?

錯了!

事實上,當今世界上沒有將教師評鑑入法的還大有"國"在。

就在去年,總部位於巴黎的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rganization for Economic 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 OECD)出版了一本名為"Teachers for the 21st Century: Using evaluation to improve teaching"的報告書,引述該組織針對28個國家或地區有否將教師評鑑入法的調查結果(見圖1):

28國教師評鑑入法與否調查結果(OECD, 2013, p.16)

由圖1所呈現的資料可知,在28個接受OECD調查的國家或地區中,芬蘭、丹麥、挪威、西班牙、冰島以及比利時法語區是沒有將教師評鑑入法的國家或地區,這些國家或地區也沒採用績效獎金(reward)、升遷(promote)、計點(registration)、定期評審(regular appraisal)和實習考核(probation)等評鑑慣用的伎倆,來做為獎懲教師的手段,即使丹麥、挪威和冰島等國,教師通常會接受評鑑,但彼等評鑑的實施係由地方當局或校方自行決定是否實施,並非透過法令的規範來強制要求教師接受評鑑[2]。由此可知,世界上至少有超過5個以上的國家或地區沒有將教師評鑑入法,所以怎會說臺灣和芬蘭是世界上沒有將教師評鑑入法的"唯二"國家呢?

其實,就算臺灣和芬蘭真的是唯二不將教師評鑑入法的國家又如何?

眾所週知,芬蘭是當今倡議教師根本不需評鑑的代表性國家。而我們從芬蘭的教育發展史中,可以很清楚的瞭解到,芬蘭自從1970年代的教育改革後,就逐步將督察制度、考試制度、評鑑制度和績效制度等意圖監控教師的相關措施徹底廢除,雖然面臨1990年代的金融危機也不改初衷[3],[4],直至今日,其辦學成效與教育成就仍傲視全球。即使2009年和2012年的PISA成績下滑,國際教育學者仍稱譽芬蘭為世界教育的典範[5]。

所以重點在於,應該針對教師評鑑入法對國內教育究竟有何意義,以及是否有其必要性和正當性加以深入地討論,而不是凡事都推託"世界潮流,時事所趨"這樣的論調,這是非常沒有智慧與道理的。所謂"眾人皆醉我獨醒",難道全世界都沉淪了,咱們臺灣就不能和芬蘭一樣保持清醒,而非得要跟著沉淪不可?

所以奉勸凡事把"教師評鑑入法是世界潮流"掛嘴邊的人,尤其是那些位高權重者,不妨多去涉略一下國際教育的脈動,多去瞭解一下國內教育現況,多去體察一下教育現場教師的心聲,切莫被不切實際的資訊和無端臆測的見解所蒙蔽,進而去魅惑社會大眾,而是應該平心靜氣,彼此理性地對談,共商對策,如此方是國家教育之福。


參考資料

[1]吳福濱(2013/09/06): 實施教師評鑑 協助教師專業成長。台灣新生報。

[2]OECD(2013), Teachers for the 21st Century: Using evaluation to improve teaching, OECD Publishing.

[3]Sahlberg, P.(2011),  Finnish Lessons: What Can the World Learn from Educational Change in Finland?. Teacher College, Columba University.

[4]Asia Society(2011), Improving Teacher Quality Around the World: The International Summit on the Teaching Profession, New York.

[5]Zhao Y.(2013/12/02), Reading the PISA Tea Leaves: Who Is Responsible for Finland's Decline and the Asian Magic? (中譯版: 解讀PISA 2012: 芬蘭教育真的被亞洲教育比下去了嗎?)

3 則留言:

  1. 謝謝李老師翻譯的這篇文章,我也曾盲從於所謂世界潮流,但從身心障礙鑑定系統與ICF一案在教育部的討論(當時討論的重點在於特教要不要跟著身障鑑定接軌,但最後部分學者專家表示目前美國並非如此之類云云...),更加強了所謂evidence-based最後變成了,號稱有科學證據的政策訂定卻只是找對自己有利的立論或資料來說服,但這卻往往是最容易操弄的。

    甚至今年特殊學生所謂適性輔導安置也有某縣市宣稱,這是全台灣同步一致的做法,是所有與會學者、專家、家長團體代表都認可的,搞得連特殊學生的升學都要比照一般學生作超額比序,甚至拿性向測驗分數作比序項目,結果至少北、高二市都沒有這樣的做法,潮流是甚麼,立馬不攻而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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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臺灣許多位高權重者實在辜負了臺灣人民的期望,仗著豐富的資源和人脈,卻盡做些非公益的事情。就如PISA國家研究中心,拿的是政府的補助款,花的是納稅義務人的血汗錢,卻只提供微不足道的資訊;出版的刊物還要跟人民收錢,分明是欺負廣大的臺灣民眾,實在可惡至極。又如大埔事件中,我們看到了一些為了社會正義而奮鬥的學者,他們為基層民眾發聲,爭取權益,實在是為臺灣社會樹立了知識份子的榜樣;反觀那些府院高層的精英份子以及某些地方蠻橫的豪強,實是醜態百出,令人不齒。

      若身為學者專家和政府官員,卻不懂得為國家社會盡份心力,那終究只是個徒有技術的狗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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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操弄統計學的花招,已經是很不道德的騙術。
    如此還捏造國際比較資訊,鎮是可恥。
    回到事件本質的正當性與必要性,這是很棒且該被執行的作為。
    感謝李老師的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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