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24日 星期一

切莫和為美國而教簽約的10大理由

John Wilson原作

李明洋重點摘譯

Education Week / 2013-10-07

原文網址: http://blogs.edweek.org/edweek/john_wilson_unleashed/2013/10/top_ten_reasons_not_to_contract_with_teach_for_america.html

重點摘譯:

最近,我一直在閱讀"為美國而教(Teach For America, TFA)"的相關文章,這些文章的作者有TFA的前成員、研究人員,還有記者。這些文章的內容都有幾個共通的論點,那就是TFA並不能解決師資短缺的問題,不能縮小學生的成就差距,也無法消除這個國家的貧窮問題。絕大多數的作者都認為TFA利用公立學校和貧困學生來建構出新領導人的人脈網絡,從而促進企業化的改革進程。只要哪個學區或州出現了TFA(所培育出來的)新領導人,災難就要降臨。對於這些後果,又有誰願意去承擔大部分的責任呢?

由於各學區與TFA簽署的合約都對TFA極為有利,因而促使教師的專業遭到了扭曲。我已盡力研讀網站上所能找到的所有合約,而在研讀的過程中,我發現學區沒有盡到責任,沒有表明要訂定條件更好的合約,而且也忘了州政府和聯邦政府都已經提供了TFA諸多支持。根據我的研究結果,我想針對學區何以必須更謹慎地審視與TFA訂定的合約,提出10個理由。

在此之前,我想清楚地表達立場,那就是我不認同TFA採用商業運作的模式。我敬重那些參與TFA以展開教職生涯的年輕男女,我也感謝他們完成培訓課程以成為一名偉大的教師。我也尊重絕大多數的TFA教師在選擇其他職業之前,將之前兩年的教職視為公共服務,但我知道,這些年輕人到最後只不過是個教學過客(teacher of record),這對我們的弱勢學生來說,並不是個好方法。最後,我擔心的是,有些人只是將TFA當成跳板,藉此在教育領域謀得非教學性質的工作,然後以膚淺的知識和有限的教學經驗,為公立學校的未來做決定

以下就是我們何以不要和TFA簽約的10個理由:

理由1:既然州政府和聯邦政府都已經資助TFA數百萬美元,那麼支付TFA教師薪資無疑是濫用納稅義務人的錢。支付的薪資愈多,學區就被剝削得愈厲害。

理由2:將TFA成員安置在不缺精熟教師的小學,目的是要讓我們無從選擇,只能尊重這種安排。

理由3:和TFA成員訂定的合約內容有兩年的不可逃脫條款,這將使得更符合教師資格的人(在這段期間內)無法被聘用。

理由4:和TFA成員訂合約將減少地方上的師培畢業生擔任教職的機會,以及削減學校對社區的忠誠度。

理由5:一旦我們為TFA成員在學校裡安插職缺,讓他們在合約規定的期間擁有教職,那麼我們將沒有權利聘任有意申請校內教職且更優秀的人選。

理由6:被錢帶著走。儘管TFA為非營利組織,但他們的運作方式就和營利事業一樣,擁有龐大的人脈網絡行銷他們的計畫。TFA希望成員們在各地及各州募集資金。此外,該組織擁有龐大的財力來打造品牌,並且在政治團體及立法機關上運作。

理由7:TFA採行的商業模式,讓人力不斷地更替,這樣將使得學區的師資極不穩定。好的教師多半在執教4年至5年以後,就會循著自己的步調教學,但TFA的成員能夠在教職待這麼久的只有20%。

理由8:對於教育現場的長期需求,TFA只能提供短期的供給。結果,在不知不覺之間,這樣的模式讓政治人物不願意在師資及教學專業上做投資。學區和TFA簽約,無疑成為了共犯結構。

理由9:TFA的培育時間很有限,無法為成員到課堂上授課,瞭解課程內容,擬定教學計畫,提供特殊需求服務,親師互動,以及團隊合作等做好準備。若徒有知識,而沒有適當的教學法,將無法妥當地執行教學工作。

理由10:貧困家庭和少數族裔孩童需要,以及應該獲得的是做好充分準備,以及擁有豐富經驗的教師。若不能達到這點,那就是瀆職。

我希望這篇文章能夠讓您更加地瞭解,學區有權去為聘用什麼樣的教師,以及學生可以獲得什麼樣的服務做決定,而這些決定也將影響著教學專業。我期盼讀者們能仔細檢閱合約,若發現沒有為孩童最佳利益設想的內容時,請質疑他們。


作者簡介

John Wilson曾為特殊教育教師達23年,並曾擔任"全國教育協會(National Education Association)"、"北卡教育工作者協會(N.C. Association of Educators)"、"21世紀技能夥伴(Partnership for 21st Century Skills)"、"學習優先聯盟(Learning First Alliance)及"北卡兒童盟約(N.C. Covenant for Children)"等組織的理事長一職。目前為"培生基金會(Pearson Foundation)"資深研究員。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