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9月29日 星期五

「海洋之子」豈僅國中小生,乃是全體國民!

李明洋

今年九月,教育部決議「提升學生游泳能力計劃」,預計從八十九學年度開始,由各縣市教育局協助轄內國中、小學,透過租賃契約的方式與社區共同使用游泳池(館),期望經由泳技的訓練,減少高居青少年意外死亡第二位的溺水事件。

青少年屢傳溺水事件是眾所皆知的事,根據教育部體育司的簡報指出,自民國八十六年到八十八年間,每年就分別有110、100及79名學童溺斃,情況算是十分嚴重,因此曾部長在聽取簡報後便指示研訂該項計劃。然而,欲落實是項計劃,就必須考量到現有資源與經費上的問題。如媒體指出,全國「除了北、高二市外,……各縣市之國中、小學『罕有』游泳池等設施」,且總數3272所國中、小學,擁有游泳池設備的學校卻僅只200餘所,其中還包括臺北市的95所。可見供不應求及資源不均的情況相當嚴重。

因此,筆者認為與其在傷亡事件的比例及經費設備的考量上作文章,不如試著探討意外事件發生的原委,諸如:探究溺水事件發生的地點在哪?以及意外地點是否設有警告標誌?等項目,進而依照現有的資源,擬定通盤的計劃,而非僅浮面地探討數字的多寡,將問題歸究於學生泳技的不足。我們常常可以發現,許多的溺水事件並不是發生在游泳池裡,而是發生在海濱、河川及湖泊等地點。其因無他,乃泳池的安全性高於後者甚多。此外,有些地方甚至已經立有警告的標示,但仍舊有人視而不見,甘冒滅頂之禍。筆者曾聽家住海邊的朋友說,在泳池裡的泳技高不見得在海裡就「活像蛟龍」,「很多溺死的都是平常在泳池裡技術高超的」,因為「海裡游泳的訣竅在泳池裡是體會不到的。」這位朋友笑著說。

由此可知,造成溺水事件的主要原因決不是泳技的習得與否,而是在認知程度的高低上。如果相關單位在平時,試著藉由學校、家庭及社會教育,以影視媒體或戲劇呈現的方式,宣導意外的防治工作與尊重生命的觀念,強化國民的安全教育,再逐漸推展游泳運動,使之成為全體國民的基本能力,相信效果絕不亞於現行擬定的「提升學生游泳能力計劃」,且「海洋之子」的概念將不僅只限於國中、小的學生,而是全體國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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