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5月3日 星期三

特教班教師兼任行政工作,嚴重影響教學



諸位關心特殊教育的先進,您好:

在很多學校,經常可以看到特教班教師兼任行政工作,當然,身為學校的一份子,共同分擔學校工作是理所當然的,多一些行政工作,也能讓特教班的教師走出教室,不致『遺世獨立』於特教班裡,個人也能藉此歷練而有所成長。

若是在資源班或部分時制的特教班,教師兼任行政或許不致有問題,然而,在中重度障礙學生的班級裡,特教教師的工作量與時數,原本就已超出普通班級,若其中一位教師兼任行政工作(例如:擔任設備組長,教學組長,或管理電腦教室等。),則很多時候,只能由另一位沒有兼任行政的教師獨撐大局,因為伙伴去忙行政方面的事,因為他去開會,因為他去洽公...,無形中加重了另一位教師的工作量。

這並不是喜愛斤斤計較,而是當工作量負荷過大時,將嚴重影響教學品質,剝奪特殊學生的受教權。

不少學校喜歡安排行政人員任教特教班,是因為行政人員在普通班只能分擔17節以下的課,若將他與特教班裡面沒有兼任行政的教師對調,那麼,沒有兼行政的教師到了普通班,便能夠分擔24-28節課,然而,行政人員一旦兼任行政及特教班,能在特教班上課的時間就少得可憐...。

若以行政方面來考量似乎頗符合效益,但這樣的情形合理嗎?

教育界的思考邏輯是『行政優先』嗎?

解決大人的困擾,竟是要從剝奪孩子而來?

所以,敝人以為,對於中重度障礙的特教班,其教師擔任行政工作的規定,應明確加以規範,使其不致影響特教班教學品質。

當然,敝人想法未臻完善,很想多聽聽諸位先進的看法,敬請不吝指正,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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