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明洋(仁武特殊教育學校國小部教師)
陳美江(仁武特殊教育學校物理治療師)
一、個案描述
小佳就讀本校國小部五年級,為腦性麻痺男孩,領有重度身障證明,屬於第一類神經系統構造及精神、心智功能,以及第七類神經、肌肉、骨骼之移動相關構造及其功能障礙。認知方面,小佳能夠指認杯子、牙刷、書包等日常物品,以及爸爸、媽媽、姐姐、老師等重要他人。口語表達方面,小佳能夠和人進行諸如「老師早」、「老師再見」等相互問候,「我要喝水」、「幫我撿」等需求表達,以及「是」、「不是」等簡短回應。動作發展方面,小佳的手部功能尚佳,能執行拉、握、推、拿等動作,也能進行刷牙、開關電燈、用手拉拉鍊等較精細的動作,只是動作較為緩慢,且不甚穩定。平日,小佳大多坐在輪椅上,依靠他人協助推行。

